黑龍江省教育廳關于委托注冊會計師對2012年度省屬高校財務報表進行審計的通知
發(fā)文部門:其他地方機構
發(fā)文時間:2012-11-12
實施時間:2012-11-12
法規(guī)類型:業(yè)務管理
所屬行業(yè):教育、文化藝術及廣播電影電視業(yè)
所屬區(qū)域:黑龍江
發(fā)文內容:
各相關會計師事務所:
根據《省財政廳關于對醫(yī)院及大中專院校等非營利組織財務報表由注冊會計師進行審計的通知》(黑財注[2011]51號)和《省財政廳關于貫徹實施醫(yī)院及大中專院校等非營利組織財務報表由注冊會計師進行審計有關事項的通知》(黑財函[2011]210號)要求,我廳決定組織省屬高校和部分廳直屬單位委托注冊會計師對2012年度財務報表進行審計,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審計對象
納入省教育廳部門預算管理的省屬高校和部分廳直屬單位(名單見附表)。
二、委托標準
接受委托的會計師事務所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接受委托的會計師事務所注冊資本應在100萬元以上;
(二)根據黑龍江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關于發(fā)布黑龍江省2012年綜合評價排名前30家會計師事務所名單的通知》(黑會協(xié)字[2012]36號),接受委托的會計師事務所應在2012年綜合評價排名前30名之中;
(三)根據黑龍江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關于發(fā)布2012年黑龍江省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結果的通知》(黑會協(xié)[2012]34號),接受委托的會計師事務所中的執(zhí)業(yè)注冊會計師應通過2012年黑龍江省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
三、委托程序
會計師事務所應按照以下程序取得委托資格:
(一)2012年11月30日以前,向省教育廳財務審計處提出委托申請,并出具符合委托標準的佐證材料。
(二)省教育廳財務審計處集中組織符合委托標準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抽簽,在審計范圍內選取不超過2個單位。
(三)會計師事務所與抽簽選定的省屬高校簽署2012年財務報表審計工作委托合同。
(四)會計師事務所將合同復印件、參加本次審計工作的注冊會計師從業(yè)資格復印件、審計人員情況等材料報省教育廳財務審計處備案。
(五)會計師事務所按照委托合同在2013年1月10日前完成審計工作。
四、審計要求
(一)嚴格履行委托備案程序。相關會計師事務所要嚴格對照委托標準,提供真實的佐證材料;要嚴格按照委托程序取得委托資格,不得與2所以上的省屬高校簽署委托合同,并且務必將委托合同報送省教育廳備案后方可開展審計工作。會計師事務所未按規(guī)定程序,擅自與省屬高校簽署委托合同的,視為無效。
(二)保證審計人員配備。相關會計師事務所要高度重視2012年度省屬高校的財務報表審計工作,要保證審計人員業(yè)務素質和人員配備,主審人員應是通過2012年黑龍江省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的注冊會計師,配備一定數量的輔助審計人員。
(三)保證審計質量,不走過場。會計師事務所要嚴格按照審計規(guī)定和相關要求,對省屬高校財務報表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深入審計。在2011年省屬高校財務報表審計過程中,高校反映個別會計師事務所的財務報表審計走過場。2012年,省教育廳要對省屬高校年度財務報表審計情況進行調查,將審計過程中發(fā)現的違反注冊會計師從業(yè)規(guī)定、審計工作走過場等問題進行備案,存在問題的會計師事務所在以后年度省屬高校財務報表審計工作中不得接受委托。省教育廳還要將相關情況報送黑龍江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和黑龍江注冊會計師管理中心。
附件:2012年度財務報表審計單位名單
黑龍江省教育廳
2012年11月12日
附件
2012年度財務報表審計單位名單
1 黑龍江大學
2 哈爾濱師范大學
3 哈爾濱醫(yī)科大學
4 哈爾濱醫(yī)科大學大慶校區(qū)
5 黑龍江中醫(yī)藥大學
6 黑龍江中醫(yī)藥大學佳木斯學院
7 齊齊哈爾大學
8 齊齊哈爾醫(yī)學院
9 牡丹江師范學院
10 牡丹江醫(yī)學院
11 佳木斯大學
12 綏化學院
13 東北農業(yè)大學
14 黑龍江八一農墾大學
15 哈爾濱體育學院
16 哈爾濱理工大學
17 哈爾濱商業(yè)大學
18 黑龍江科技學院
19 黑龍江工程學院
20 大慶石油學院
21 哈爾濱金融學院
22 黑河學院
23 哈爾濱鐵道職業(yè)技術學院
24 哈爾濱電力職業(yè)技術學校
25 黑龍江廣播電視大學
26 黑龍江省教育學院
27 黑龍江民族職業(yè)學院
28 齊齊哈爾鐵路工程學校

本文出處:http://www.hkas.cn/gongsizhuce/859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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